考点10《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策的意见》内容
1.通过在仿制药研发、提升质量疗效和完善支持*策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2.在完善配套支持*策方面
(1)按药品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并及时启动采购程序;
(2)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的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
(3)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
(4)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
(5)通过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仿制药。
考点11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
1.防治必需;
2.安全有效;
3.价格合理;
4.使用方便;
5.中西药并重;
6.基本保障;
7.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
考点12基本药物遴选范围
1.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建委、国药监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2.“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急救、抢救用药除外。
3.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从基本目录中调出情形对比表
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的范围
①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②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③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④因严重不良反应,国药监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情形
①药品标准被取消的
②国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③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经评估不宜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
④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
不纳入:濒危、保健易滥用、非首选、不良反应停产。
调出情形:取消、撤销、不良反应不适宜、替代。
考点13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满“4”年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学历,满“2”年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硕士和博士学历,满“0”年
药学、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大、本、硕、博”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