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药监局批准颁布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涉及个常用配方颗粒。据了解,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中国商报)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