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yw/160303/4779897.html国家卫计委公布种药食同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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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之前被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的86种药食同源目录基础上,新增人参、山银花、当归、夏枯草等15种药食同源品种。
目录显示,此次新增加的15种药食同源品种包括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包括马尾松和油松)、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荜茇。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是指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且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动物和植物可使用部分(包括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卫计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芥子、*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卫计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坷子、赤芍、远志、麦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缨子、青皮、厚朴花、姜*、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葫芦巴、茜草、筚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熟地*、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中药名单(注:*性或者副作用大的中药)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花夹竹桃、斑蝥、硫*、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保健作用的食物名单:
聪耳(增强或改善听力)类食物:莲子、山药、荸荠、蒲菜、芥菜、蜂蜜。明目(增强或改善视力)类食物:山药、枸杞子、蒲菜、猪肝、羊肝、野鸭肉、青鱼、鲍鱼、螺蛳、蚌。生发(促进头发生长)类食物:白芝麻、韭菜子、核桃仁。润发(使头发滋润、光泽)类食物:鲍鱼。乌须发(使须发变黑)类食物:黑芝麻、核桃仁、大麦。长胡须(有益于不生胡须的男性)类食物:鳖肉。美容颜(使肌肤红润、光泽)类食物:枸杞子、樱桃、荔枝、黑芝麻、山药、松子、牛奶、荷蕊。健齿(使牙齿坚固、洁白)类食物:花椒、蒲菜、莴笋。轻身(消肥胖)类食物:菱角、大枣、榧子、龙眼、荷叶、燕麦、青粱米。肥人(改善瘦人体质,强身壮体)类食物:小麦、粳米、酸枣、葡萄、藕、山药、黑芝麻、牛肉。
增智(益智、健脑等)类食物:粳米、荞麦、核桃、葡萄、菠萝、荔枝、龙眼、大枣、百合、山药、茶、黑芝麻、黑木耳、乌贼鱼。益志(增强志气)类食物:百合、山药。安神(使精神安静、利睡眠等)类食物:莲子、酸枣、百合、梅子、荔枝、龙眼、山药、鹌鹑、牡蛎肉、*花鱼。增神(增强精神,减少疲倦)类食物:茶、荞麦、核桃。增力(健力,善走等)类食物:荞麦、大麦、桑葚、榛子。强筋骨(强健体质,包括筋骨、肌肉以及体力)类食物:栗子、酸枣、*鳝、食盐。耐饥(使人耐受饥饿,推迟进食时间)类食物:荞麦、松子、菱角、香菇、葡萄。能食(增强食欲、消化等能力)类食物:葱、姜、蒜、韭菜、芫荽、胡椒、辣椒、胡萝卜、白萝卜。壮肾阳(调整性功能,治疗阳痿、早泄等)类食物:核桃仁、栗子、刀豆、菠萝、樱桃、韭菜、花椒、狗肉、狗鞭、羊肉、羊油脂、雀肉、鹿肉、鹿鞭、燕窝、海虾、海参、鳗鱼、蚕蛹。种子(增强助孕能力,也称续嗣,包括安胎作用)类食物:柠檬、葡萄、黑雌鸡、雀肉、雀脑、鸡蛋、鹿骨、鲤鱼、鲈鱼、海参。
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治疗作用的食物,归纳如下:
散风寒类(用于风寒感冒病症)食物:生姜、葱、芥菜、芫荽。散风热类(用于风热感冒病症)食物:茶叶、豆豉、杨桃。清热泻火类(用于内火病症)食物:茭白、蕨菜、苦菜、苦瓜、松花蛋、百合、西瓜。清热生津类(用于燥热伤津病症)食物:甘蔗、番茄、柑、柠檬、苹果、甜瓜、甜橙、荸荠。清热燥湿类(用于湿热病症)食物:香椿、荞麦。清热凉血类(用于血热病症)食物:藕、茄子、黑木耳、蕹菜、向日葵子、食盐、芹菜、丝瓜。清热解*类(用于热*病症)食物:绿豆、赤小豆、豌豆、苦瓜、马齿苋、荠菜、南瓜、莙荙菜。清热利咽类(用于内热咽喉肿痛病症)食物:橄榄、罗汉果、荸荠、鸡蛋白。清热解暑类(用于暑热病症)食物:西瓜、绿豆、赤小豆、绿茶、椰汁。清化热痰类(用于热痰病症)食物:白萝卜、冬瓜子、荸荠、紫菜、海蜇、海藻、海带、鹿角菜。
温化寒痰类(用于寒痰病症)食物:洋葱、杏子、芥子、生姜、佛手、香橼、桂花、橘皮。止咳平喘类(用于咳嗽喘息病症)食物:百合、梨、枇杷、落花生、杏仁、白果、乌梅、小白菜。健脾和胃类(用于脾胃不和病症)食物:南瓜、包心菜、芋头、猪肚、牛奶、芒果、柚、木瓜、栗子、大枣、粳米、糯米、扁豆、玉米、无花果、胡萝卜、山药、白鸭肉、醋、芫荽。健脾化湿类(用于湿阻脾胃病症)食物:薏苡仁、蚕豆、香椿、大头菜。驱虫类(用于虫积病症)食物:榧子、大蒜、南瓜子、椰子肉、石榴、醋、乌梅。消导类(用于食积病症)食物:萝卜、山楂、茶叶、神曲、麦芽、鸡内金、薄荷叶。温里类(用于里寒病症)食物:辣椒、胡椒、花椒、八角茴香、小茴香、丁香、干姜、蒜、葱、韭菜、刀豆、桂花、羊肉、鸡肉。祛风湿类(用于风湿病症)食物:樱桃、木瓜、五加皮、薏苡仁、鹌鹑、*鳝、鸡血。利尿类(用于小便不利、水肿病症)食物:玉米、赤小豆、黑豆、西瓜、冬瓜、葫芦、白菜、白鸭肉、鲤鱼、鲫鱼。通便类(用于便秘病症)食物:菠菜、竹笋、番茄、香蕉、蜂蜜。
安神类(用于神经衰弱、失眠病症)食物:莲子、百合、龙眼肉、酸枣仁、小麦、秫米、蘑菇、猪心、石首鱼。行气类(用于气滞病症)食物:香橼、橙子、柑皮、佛手、柑、荞麦、高粱米、刀豆、菠菜、白萝卜、韭菜、茴香菜、大蒜。活血类(用于血淤病症)食物:桃仁、油菜、慈姑、茄子、山楂、酒、醋、蚯蚓、蚶肉。止血类(用于出血病症)食物:*花菜、栗子、茄子、黑木耳、刺菜、乌梅、香蕉、莴苣、枇杷、藕节、槐花、猪肠。收涩类(用于滑脱不固病症)食物:石榴、乌梅、芡实、高粱、林檎、莲子、*鱼、鲇鱼。平肝类(用于肝阳上亢病症)食物:芹菜、番茄、绿茶。补气类(用于气虚病症)食物:粳米、糯米、小米、*米、大麦、山药、莜麦、籼米、马铃薯、大枣、胡萝卜、香菇、豆腐、鸡肉、鹅肉、鹌鹑、牛肉、兔肉、狗肉、青鱼、鲢鱼。补血类(用于血虚病症)食物:桑葚、荔枝、松子、黑木耳、菠菜、胡萝卜、猪肉、羊肉、牛肝、羊肝、甲鱼、海参、草鱼。助阳类(用于阳虚病症)食物:枸杞菜、枸杞子、核桃仁、豇豆、韭菜、丁香、刀豆、羊乳、羊肉、狗肉、鹿肉、鸽蛋、雀肉、鳝鱼、海虾、淡菜。滋阴类(用于阴虚病症)食物:银耳、黑木耳、大白菜、梨、葡萄、桑葚、牛奶、鸡蛋*、甲鱼、乌贼鱼、猪皮。
附件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在我国传统中医实践中,一些物品既是药品,又具有相当长食用历史,或是至今民间仍在广泛食用的,自身就是食品,在加入食品中时,不应被视为是药物而是作为食品原料。为此,年版的《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了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的除外。原卫生部依照《食品卫生法(试行)》制定出台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与办法同时还公布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第一批),共列入33种物质。年,原卫生部对之前发布的名单进行了整合和补充,重新公布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共列入87种物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是对原《食品卫生法》有关食药两用物质管理规定的有效衔接。
二、修订的必要性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规范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管理,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健康,修改《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委托原卫生监督中心牵头并会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药用植物研究所等单位,组织对《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将该办法纳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年卫生计生立法计划》。原卫生监督中心多次召开企业和行业协会座谈会及专家论证会,对办法修订的有关内容反复讨论、修改。在此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原卫生监督中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及部分省级卫生计生行*部门,赴2省实地调研,召开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中医药大学和企业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的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在修订思路上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一是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办法主要内容定位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制定、公布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定义、范围。保证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食用安全性、广泛性,同时还要考虑我国药食同源的传统饮食文化的需求,支持我国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三是与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相衔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布,首先具有传统食用习惯,并以《中国药典》等国家中药材标准、再评估和市场监管等情况为制定、修订基础。目录以外的物质如需开发作为食品原料时,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申报。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17条。明确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定义。
(二)增设了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物质需具备的条件和禁止列入条款。
(三)增设《目录》中物质一般应当包括的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使用部分。必要时需标注使用的限制条件。
(四)进一步规范列入《目录》的物质管理。一是明确生产企业在生产使用《目录》中物质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二是增加对《目录》中物质进行再评估的情形及处理措施(第十三条)。三是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第十五条)。四是与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衔接(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五)原办法涉及的卫生监督管理、特殊膳食品及药膳有关管理等内容已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删除。有关特殊营养食品可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有关药膳的管理涉及地方中医药行*部门的职责,且餐饮业属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目录》中物质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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