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
9月20日,山东省局发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规定:非试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非试点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中药配方颗粒一直饱受争议,由于中药汤剂需要煎煮的过程,其间产生了什么化学变化不得而知,把各味药品做成颗粒,临用之前混在一起冲服能不能达到疗效一直是中医药争议的焦点。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因难,但是中药现代化是大趋势,在困难中前进总比停止不前要好。本次文件的发布,对于配方颗粒有什么影响,我们保持